為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加強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提高企業化解重大風險能力,促進依法治企、依法經營,推動集團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屬國有重點企業公開選聘專職總法律顧問工作方案》(渝國資黨委〔2021〕2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專職總法律顧問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企業簡介
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重慶投資咨詢集團,英文縮寫CQIIC)是重慶市屬國有重點企業、大型綜合性咨詢產業集團,注冊資本金1.5億元。集團前身是國內最早從事招標代理的8家專業機構和最早成立的41家省級工程咨詢機構之一,至今已有40余年歷史?,F有投資咨詢、招標代理、政府采購、工程管理、生態建設、金融服務、新興咨詢等七大業務板塊,擁有工程建設咨詢服務綜合資信、資質,是同時取得“綜合資信甲級”“PPP專項資信甲級”的咨詢單位,入選“首批重慶市新型培育智庫”、“中國智庫索引(CTTI)來源名單”、全國國有企業改革“雙百企業”名單,在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行業協會中擔當重要角色。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五簡路2號重慶咨詢大廈
網址:http://www.fgzaz.com
微信公眾號:重咨集團
二、選聘崗位、數量、方式
專職總法律顧問,1名。
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集團內部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參加報名。
三、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秉公盡責,嚴守法紀,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2、熟悉各級國資監管政策及企業經營管理,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3、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學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8年以上法律實務工作經驗,精通法律業務,熟悉工程建設、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政策法規,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優先條件
1、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原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或者在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前已取得法官資格、檢察官資格或律師資格的人員優先;
2、同等條件下,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大中型國有企業擔任過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或總法律顧問的人員優先。
(三)禁止條件
1、曾受到刑事處罰、紀律處分及行業處罰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調查的人員;
3、有不良從業記錄的人員;
4、需要回避的人員。
四、工作職責
專職總法律顧問直接向集團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負責,并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一)全面負責集團法律事務及合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領導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統一協調處理企業決策、經營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務,有效服務黨委會、董事會、經營管理層,保障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發展;
(二)參與集團重大經營決策,列席黨委會、董事會有關會議,對涉及法律問題的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對相關法律風險提出防范意見,保證決策的合法合規性;
(三)參與集團重要規章制度(含黨內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和實施,牽頭完善集團及所出資企業法律及合規風險防范體系、制度;
(四)負責集團的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建立企業法律業務培訓制度;
(五)對集團及所出資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或者協助企業有關部門予以整改;
(六)指導下屬企業法律事務及合規管理工作,對所出資企業法律事務負責人的任免提出建議;
(七)負責法律中介機構的選聘、管理及評價工作,對法律中介機構出具的各類法律意見、盡職調查報告、方案等進行內容和質量的審核把關,并在此基礎上發表獨立的法律意見;
(八)其他應當由專職總法律顧問履行的職責。
五、薪酬待遇
專職總法律顧問薪酬按照集團領導正職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的0.6—0.7倍執行。
六、履職管理
專職總法律顧問實行契約化管理,接受董事會的年度與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與專職總法律顧問述職工作同步進行,考核基本內容涵蓋專職總法律顧問的各項工作職責,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實現“權、責、利”有效匹配。
專職總法律顧問在履職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國資監管規定以及所在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
七、報名方式及時間
采用個人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下載附件《重慶投資咨詢集團公開選聘專職總法律顧問報名表》,將報名表、本人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電子件一并發送到郵箱:cqiic_zp@163.com,郵件標題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8月15日17:00,逾期報名無效。
八、選聘程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信息發布—接收報名—資格審查—選聘考試—組織考察—體檢—確定擬聘任人選—公示—聘任”的流程實施選聘工作。
在重慶投資咨詢集團門戶網站(www.fgzaz.com)、微信公眾號“重咨集團”、“人民網國資曉渝”等網絡媒體上正式發布公開選聘公告。集團人力資源部為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部門,紀檢監察室為全過程監督的責任部門。選聘方案和聘用結果均需黨委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選聘工作擬在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因考察、體檢、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的,由集團黨委會研究是否遞補或重新招聘。
九、其它要求
(一)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在選聘過程中,將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圍考試人選。公司承諾對應聘者私人信息保密,報名資料恕不退回。
(三)工作咨詢電話:023—6770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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