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重慶銀行窗簾項目
項目編號:0611-1900040148A
答疑通知1
1、本項目招標文件P74頁對供貨時間延遲交貨有相應扣罰約定,但招標文件對供貨時間無明確要求,請貴單位確認分包一及分包二的供貨時間。
答:分包一“供貨時間”仍按原招標文件執行。因各網點建設和供貨時間不統一,故具體的供貨時間只能以采購方供貨通知單時間為準。
分包二供貨時間修改為:“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完成供貨及安裝(按照招標人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進行現場的安裝施工工作)。”
2、招標文件P13頁第31條約定:招標文件每分包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但未明確招標文件購買時間、購買地點及購買方式,需確認。
答:招標文件每分包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由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將不予接受其投標文件。
3、招標文件P60頁《分包二報價明細表》,需確認數量(5800平方米)為淺色或深色手動遮光卷簾匯總數量,還是分項數量?另需確認是否需要提供淺色及深色樣品各一幅,以便進行準確的評標及后續的產品評選?
答:分包一
1)招標文件P60頁,是分包一的報價明細表,淺色或深色手動遮光卷簾各5800平方。
2)按招標文件執行,不需要提供。
4、招標文件P52頁《分包二附件一技術參數》要求提供貨物材質為聚酯纖維基布+聚氯乙烯涂層(三層),耐光色牢度:≥6級的遮光窗簾,并提供相應檢測報告作為評審依據。經我公司多方咨詢權威檢測機構,因分包二為紡織品,故只能檢測聚酯纖維基布,無法檢測聚氯乙烯涂層,故檢測報告只能體現100%聚酯纖維基布(涂層或復膜),且耐光色牢度要求較高,僅光照時間就超過半個月,且重慶相關檢測機構還需對檢測方式進行確認,預計時間一個月左右。為保險起見,建議對該兩條技術參數進行校正確認。
答:分包二
1)分包二技術參數“一、遮光窗簾面料參數”中“1、材質”及評分辦法技術部分“1、材質”要求均調整為:聚酯纖維基布(加涂層或復膜)。技術符合性應答表參數作相應修正。
2)招標人根據實際情況要求耐光色牢度≥6級。故不更改此技術參數。
5、重慶銀行窗簾項目“分包一”中技術部分“技術要求的材質材質: 44%聚酯纖維56% PVC±5%,開孔率:約5%”中,材質和開孔率根據我們對重慶市質檢院、纖檢局咨詢的結果是無法這么準確測出,請明確指出其誤差范圍。
答:分包一手動遮光卷簾技術參數“1面料”中“1. 材質: 44%聚酯纖維56% PVC±5%”的要求即是:44%聚酯纖維、56%PVC都是正負5%的區間范圍,“2.開孔率”要求修改為:3%-5%。評分辦法中涉及參數和技術符合性應答表參數作相應修正。
6、重慶銀行窗簾項目“分包二”中技術部分“聚酯纖維基布+聚氯乙烯涂層(三層)”中,材質根據我們對重慶市質檢院、纖檢局咨詢的結果是無法怎么準確測出,請明確。
答:見問題4序號1)回答。
招標人: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招標采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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