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軌道交通2023年環線車站保潔服務外委項目
答疑補遺通知
各投標人:
重慶軌道交通2023年環線車站保潔服務外委項目答疑補遺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評標辦法前附表2.2.4(1)商務部分評分標準投標人業績要求:合同中無法體現項目人數的,還須提供業主方證明,證明文件應加蓋業主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備查。因軌道物業具備特殊性,軌道物業業主方與軌道運營方存在不一致,為保持與招標內容及精神的一致性,建議修改內容為:合同中無法體現項目人數的,還須提供業主方證明或項目公司或項目運營公司證明,證明文件應加蓋業主方證明或項目公司或項目運營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備查。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本條不修改。
2、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評標辦法前附表2.2.4(1)商務部分評分標準企業榮譽要求:投標人被授予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二級及以上企業證書,得1分。提供: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因頒發部門政策調整,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頒發對象為企業或企業在管項目,頒發形式為頒發部門的紅頭文件或榮譽證書,為保持與招標內容的統一性,建議修改內容為:投標人或在管項目被授予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二級及以上企業證書,得1分。提供: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復印件或是頒發部門紅頭文件通告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答: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本條不修改。
3、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部分評分標準的企業誠信中:“投標人2020-2022年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納稅企業,得1分。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事實依據:本處招標文件要求提供A級納稅企業證書原件備查,但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一直沒有頒發A級納稅企業實體證書的慣例,后通過對各地稅務局的了解,上海、昆明、貴州、安徽、成都等多個城市針對于“A級納稅”企業也沒有頒發證書的慣例,只會在當地稅務局官網公示A級納稅企業名單。
但無論是“A級納稅”企業網上公示信息,還是頒發“A級納稅”企業證書,都代表國家稅務局當局對于企業納稅信用法定認可,招標文件評審因素中要求提供“投標人2020-2022年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納稅企業,得1分。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本條要求必須提供A級納稅企業證書原件備查不合理,具有地區歧視性,針對性,偏向性,嚴重影響本次招標的公平,建議修改。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質疑請求
因國家稅務局當局官網對于各企業的納稅等級皆有公示,具有權威性。所以無論是“A級納稅”企業網上公示信息還是頒發“A級納稅”企業證書都代表國家稅務局當局對于企業納稅信用的判定。
故建議將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部分評分標準的企業誠信中:“投標人2020-2022年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納稅企業,得1分。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修改為“投標人2020-2022年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納稅企業,得1分。提供:證書復印件或國家稅務局官網公示截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答:本條有修改,詳見補遺部分第1條。
二、補遺部分
1、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2.4(1)商務部分評分標準中企業誠信:
“投標人2020-2022年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納稅企業,得1分。
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修改為:
“投標人2020-2022年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納稅企業,得1分。
提供:證書復印件或國家稅務總局官網公示截圖(截圖數量不限但須確保截圖信息清晰顯示完整的網站名稱、查詢網址、納稅人名稱(或納稅人識別號)、評價年度、信用等級,截圖的其余信息不作為評審依據。),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本項目投標總價最高限價為:68461331.69元,大寫:陸仟捌佰肆拾陸萬壹仟叁佰叁拾壹元陸角玖分。投標總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更改為2023年12月8日10時00分,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相應更改。
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重慶國際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