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公交維保廠項目配電工程、悅來D14-9、C05-4、C17-7公交站場項目配電工程答疑補遺通知
各競選人:
空港公交維保廠項目配電工程、悅來D14-9、C05-4、C17-7公交站場項目配電工程答疑補遺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招標文件中對競選人和項目經理的業績要求為【須提供業績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須提供該業績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截圖數量不限但須確保截圖信息清晰顯示完整的網站名稱、查詢網址、工程名稱、中標單位名稱(或承包單位名稱或施工企業名稱),截圖的其余信息不作為評審依據】。
疑問:根據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修改《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等十二個標準招標文件有關條款的通知,對于配電工程的業績要求,相關內容為:配電工程、綠化工程、涂裝工程或其他不辦理施工許可的工程施工項目按以下要求提供單位資格業績的證明材料: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資格審查部分提供該業績的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提供項目發包人出具的項目直接發包情況說明或證明文書代替)、合同協議書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材料。若上述資料無法體現工程規模(如有)的,還須提供業主證明。
本工程為配電工程,不辦理施工許可證。
經咨詢重慶市各區縣建委,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業績需提供施工許可證等證明資料。施工許可證上只有施工總承包單位,配電工程不辦理施工許可證,因此根據重慶市各區縣建委的要求配電工程業績無法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招標人的業績要求是“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建議招標人按通知要求取消“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要求。
答:本項目為比選項目,為市政公用工程(公交站場)項目配電工程,要求競選人和項目經理的業績提供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符合本項目的實際需求。本條不修改。
2、招標文件中對競選人和項目經理的業績要求為【須提供業績合同協議書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須提供該業績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
疑問:現經咨詢重慶市各區縣建委,2022年開始停止辦理配電工程業績入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招標人對提供業績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此項違背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2〕3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41號)《加快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2023年重點舉措》(渝發改體改〔2023〕454號)和《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2023年度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管發〔2023〕20號)的要求。違法設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業參與招標投標的規定;設定明顯超出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的過高的資質資格、技術、商務條件或者業績、獎項要求;將國家已經明令取消的資質資格作為投標條件、加分條件、中標條件;建議招標人停止該違法行為,取消業績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的招標條件。
答:本項目為比選項目,為市政公用工程(公交站場)項目配電工程,要求競選人和項目經理的業績提供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網頁截圖符合本項目的實際需求。本條不修改。
二、補遺通知
1、本次競選文件現場遞交的開始時間更改為2023年10月8日09時30分,競選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競選截止時間)及競選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更改為2023年10月8日1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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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7日